阿里康网
疾病专题

肺结核

首页 > 传染科 > 肺结核 > 护理 > 正文

妊娠合并肺结核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妊娠合并肺结核

步骤/方法:

1结核病活动避免怀孕,多年来考虑妊娠是稳定的。肺叶切除术后患者必须先估计通气功能。患有或疑似肺结核,怀孕期间应常规X线胸片和胸部X线临床症状。

2活动性肺结核住院待产孕妇应提前。除非有剖宫产产科指征,尽量不使用。分娩时不要强迫呼吸,应协助缩短第二产程。

3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由于细菌原因,孕产妇和婴儿的排放应该严格分开,也不能母乳喂养,避免新生儿感染。

  • 李桂荣

    李桂荣

    主任医师擅长:
  • 王勇

    王勇

    主任医师擅长:各种病毒性肝炎、脂肪肝、酒精性肝炎、药物
  • 詹雨林

    詹雨林

    主任医师擅长:感染性疾病及传染病
  • 骆欢

    骆欢

    主任医师擅长: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1957年由上海第一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
  • 西南医院

    西南医院

    西南医院坐落于两江环抱、山水相依的重庆市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
  • 新桥医院

    新桥医院

    新桥医院是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地方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