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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肺结核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妊娠合并肺结核

步骤/方法:

1结核病活动避免怀孕,多年来考虑妊娠是稳定的。肺叶切除术后患者必须先估计通气功能。患有或疑似肺结核,怀孕期间应常规X线胸片和胸部X线临床症状。

2活动性肺结核住院待产孕妇应提前。除非有剖宫产产科指征,尽量不使用。分娩时不要强迫呼吸,应协助缩短第二产程。

3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由于细菌原因,孕产妇和婴儿的排放应该严格分开,也不能母乳喂养,避免新生儿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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