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
麻风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疾病,主要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人类是麻风菌的主要宿主和传染源。未经治疗的麻风病人(主要是多菌型患者) ,其皮肤及粘膜损害处含有许多麻风菌,可以通过呼吸道和皮肤,随皮肤破损后渗出液或鼻粘膜分泌物排出体外传染给他人。健康人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接触未经治疗病人含菌的皮肤或吸入病人咳出含菌的飞沫,有被传染的可能。但这并不意味着它?quot;一触即发"的传染病,在与传染性麻风患者同等接触的条件下,只有极个别人发病,这是因为大多数健康成人对麻风菌有自然的免疫力,因而夫妻间的传染发病亦仅在3~5%左右。但是,即使是多菌型病人在接受联合化疗一周后,就可基本消除其传染性。
麻风不是遗传病,亦未被证实有昆虫或消化道传播。与传染源长期密切接触的人,可能会增加传染的机会。而免疫力低下、贫困、营养不良、过度疲劳、卫生状况差、住房拥挤、居住环境潮湿、皮肤有破损和赤足水田作业等多种因素,均可是导致其发病的危险因素。因而,麻风是一种感染率高、而发病率低的疾病,在我国被列为丙类传染病管理。所以,对它既不可麻痹大意,也不应过分恐惧。
麻风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要控制和消灭麻风病,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积极防治,控制传染”的原则,执行“边调查、边隔离、边治疗”的做法,积极发现和控制传染病源,切断传染途径,同时提高周围自然人群的免疫力,对流行地区的儿童、患者家属以及麻风菌素及结核菌素反应均为阴性的密切接触者给予卡介苗接种,或给予有效的化学药物进行预防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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