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康网
疾病专题

肺结核

首页 > 传染科 > 肺结核 > 治疗 > 正文

治疗结核病药物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5日

治疗结核病药物

得了结核不要怕,坚持服药是关键。肺结核的治疗必须采用正规的治疗方案,而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吃吃停停或随意中断。这是结核病能否治愈的重要因素,也是控制结核病传播的唯一有效方法。我国目前采用的治疗方法是直接观察下的短程督导化疗,时间为6—8个月。治疗时采用几种抗结核药物合理搭配,联合使用。具体治疗分为两个阶段:强化期和继续期。强化期为杀菌阶段,即在治疗开始时的2—3个月,联合应用4—5种抗结核药,以便在短时间内尽快杀灭大量繁殖活跃的结核杆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继续期为巩固治疗阶段,即在强化期之后的4—6个月内,继续消灭残留的结核菌,并减少和避免复发机会。

抗结核药物主要有:异烟肼(h)、利福平(r)、吡嗪酰胺(z)、乙胺丁醇(e)、链霉素(s)等。在强化期几乎全部被采用,而在继续期则选择其中的2—3种药物。

抗结核药物有副作用,一般有肝功能异常、胃肠不适、关节酸痛及视物模糊等。所以在治疗前、治疗中和停药时要查肝功能,肝功能不好的要慎用。有的药要求饭前服,有的饭后服,有的不能与牛奶同服。这主要是为了提高药物的吸收利用,减轻副作用的产生。

相关阅读

  • 李桂荣

    李桂荣

    主任医师擅长:
  • 王勇

    王勇

    主任医师擅长:各种病毒性肝炎、脂肪肝、酒精性肝炎、药物
  • 詹雨林

    詹雨林

    主任医师擅长:感染性疾病及传染病
  • 骆欢

    骆欢

    主任医师擅长: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1957年由上海第一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
  • 西南医院

    西南医院

    西南医院坐落于两江环抱、山水相依的重庆市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
  • 新桥医院

    新桥医院

    新桥医院是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地方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