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所患的病主要是原发性。自得病后3~6个月大多数病变开始吸收或趋于硬结,于2年内吸收钙化而痊愈。一般95%以上其临床经过属良性。如病情向恶化发展,多出现于初次感染后的半年之内,以致病情迁延难愈可达2~3年或更长。因此治疗小儿病时,要早期用药,选用敏感药物联合治疗并坚持完成足够的疗程。
对处于高度状态的患儿,须与结核排菌者严格隔离,采取严密的消毒隔离措施,以免重复感染结核菌。并及时用钙剂脱敏和给大量的维生素c作辅助治疗。如大片的肺实变或肺不张存在或中毒症状严重者,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一般认为,原发性没有传染性,仅根据结核菌素试验反应阳性和x线检查才被发现,患儿可照常生活、入托或上学。仅对少数症状明显的进行性原发性,或严重的急性患儿,结合具体情况应给予适当休息和隔离治疗。
抗结核药物按优劣顺序分为甲、乙、丙3类:
甲类药物:有异烟肼及利福平。
乙类药物有链霉素、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卡那霉素、乙硫异烟胺、环丝氨酸、紫霉素和卷须霉素。
丙类药物:有对氨基水杨酸钠和氨硫脲。
由临床经验证明,病化学疗法的效果良好。根据药物的疗效及毒性反应大小,对抗结核药物的评价如下:①一等一级,为异烟肼和利福平;一等二级为链霉素,吡嗪酰胺,乙硫异烟胺和乙胺丁醇。②二等:为对氨基水杨酸钠、卡那霉素、卷须霉素、紫霉素及环丝氨酸。③三等为氨硫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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