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是第三个国际狂犬病防治日。近年来,我国狂犬病疫情一直呈上升趋势。在我市,目前尚无狂犬病死亡报告,但被狗等动物咬伤或抓伤的情况非常普遍,今年1至8月,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门诊不完全统计,该门诊接诊、接种狂犬病疫苗人数已近9千人。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感染导致的急性传染病,未作预防注射者被病犬等动物咬伤后的平均发病率为15%至20%,而死亡率几乎100%。
狂犬病潜伏期多数在3个月以内,一旦发病一般不超过6日就会死亡。创口深而大者发病率高,头面部深伤者发病率可达80%左右。
疾病预防中心主任提醒说,如果被狗等动物咬伤或抓伤后应迅速彻底清洗伤口,要及时、全程、足量注射狂犬病疫苗。
鉴于目前狂犬病无有效的治疗措施,加强预防是控制该病的关键。预防措施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管理传染源。
对必须饲养的猎犬、警犬及实验用犬,应进行登记,并做好预防接种。发现病犬、病猫立即击毙。对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焚毁或深埋,切忌剥皮或进食。
二是伤口早期处理。
被咬伤后应及时以20%肥皂水充分地清洗伤口,伤口不宜缝合或包扎。如果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破损皮肤被舔、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除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外,还应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
三是预防接种。
凡被犬或其他可疑动物咬伤、抓伤,或医务人员皮肤伤口为病犬唾液沾污者均应作暴露后预防接种。对于兽医或动物管理人员以及山洞探险等高危人群应作暴露前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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